投诉的机构、程序和方法
一、投诉的机构:
1、医院接待病人投诉的有关部门(主要有综合二部、医务部、门诊部、医保办、总值班等),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,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,认真、慎重地处理每一件投诉。
二、投诉的程序:
1、登记。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、单位(住址)、电话、投诉时间、反映的主要问题。对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件要登记来文单位、批转内容、来文号。
2、核实。由接待人员根据投诉内容,医疗技术方面转医务处;门诊服务、管理方面转给相关科室的党支部书记;病房的服务、管理转给相关科室的主任。
3、处理。对投诉能当场予以解决的问题,应立即予以处理或解答,不准推诿。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的,应和病人约好下次接待时间,减少病人往返。对于上级转发信,在调查核实基础上,由相关的职能部门在3-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。
4、反馈。
1) 各接待窗口每月把投诉记录上报医务部,由医务部上报分管领导和院长办公会,分析汇总接待中出现的问题,责成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措施。
2) 加强各职能处室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沟通,及时做好投诉接待的信息反馈工作。
三、接待投诉的流程与方法:
1、来人直接投诉:
1) 认真听取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,并做好书面记录。
2) 对于所反映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,马上与相关部门或个人进行联系,给投诉人以明确答复。
3) 对于所反映的问题不能立即解决的,要耐心向投诉人解释。留下投诉人的姓名、单位、住址和联系电话,明确告诉投诉人答复时间。待问题核实清楚后,在3~7天之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答复投诉人。
4) 待投诉人离开后,立即与相关部门或当事人联系,核查事情的经过。
5) 将整个事情经过以书面形式上报精神文明办公室,待主管领导审核、拿出处理意见后,立即与投诉人联系,答复投诉人。
6) 记录下答复时间。
2、电话投诉:
1) 当接待人员接到电话投诉时,态度要温和。
2) 当投诉人问起接待人员姓名时,要如实告之。
3) 认真听取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,并做好书面记录。
4) 对于所反映的问题能立即答复的,要给投诉人以明确答复。
5) 对于所反映的问题不能立即答复的,要耐心向投诉人解释。留下投诉人的姓名、单位、住址和联系电话,明确告诉投诉人答复时间。待问题核实清楚后,在3~7天之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答复投诉人。
6) 放下电话后,立即与相关部门或当事人联系,核查事情的经过。
7) 将整个事情经过以书面形式上报精神文明办公室,待主管领导审核、拿出处理意见后,立即与投诉人联系,答复投诉人。
8) 记录下答复时间。
3、书面投诉:
1) 当接到书面投诉时,精神文明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立即与相关部门或当事人联系,核查事情的经过。
2) 将整个事情经过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领导,待主管领导审核、拿出处理意见后,立即与投诉人联系,答复投诉人。
3) 答复时间为3~7天之内。
4) 记录下答复时间。